跟团游
服务项目:
1、 北京 / 突尼斯/摩洛哥往返国际机票及内陆段交通,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2、 突尼斯五星+摩洛哥四星(或特色酒店)(1/2 双人间及早餐);
3、 境外旅游巴士(每人 1 正座)及外籍司机; (根据团队人数,例:通常为 10 人 12-14 座车,如遇突发情况我社可能调整,但保证每人一正座,希望您谅解。) 4、 当地导游+全程中国领队服务;
5、 中式团餐或当地餐(注:目的地中餐厅非常稀少,穿插安排;中式团餐:六菜一汤,10-12 人一桌,如人数减少,则会根据实际人数做适当调整);(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6、 行程中所列入内参观景点首道门票; (如因自身原因放弃参观,则景点门票不退)
7、 旅游意外险
不含项目:
1、 护照费用;2、 团队旅游签证费用(中国护照免签)
3、 境外服务费(根据境外习俗及国际礼仪,需向境外支付服务费 1300 元/人);
4、 签证相关的例如未成年人公证,认证等相关费用;
5、 依照旅游业现行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客人报名时为单男或单女,分房时如产生自然单间,单间差请客人自理!(费用:5000 元/人)
6、 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
7、 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8、 转候机/火车/船只时用餐。
9、 行李在航班托运期间的造成损坏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0、因气候或飞机、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发生故障导致时间延误或行程更改引起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11、因个人原因滞留产生的一切费用;
12、 行程列明以外的景点或活动所引起的任何费用;
13、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4、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缆车等);
15、 其他行程中以及上述“报价包含”条款中未列明的一切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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