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交通标准北京→曼谷往返飞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税),当地空调巴士(1人1正座),沙美岛往返快艇拼船。住宿标准按旅游条例规定团体客人同性二人一房,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占床。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用餐标准早餐,为酒店房费包含,客人自愿放弃不吃,费用不退。
正餐,餐标30-60元/人,十人一桌(七菜一汤或自助,茶水+水果),如不足十人,菜数和菜量将相应减少,因用餐地点不一样,故餐标不同景点门票行程所含景点(区)门票为第一大门票。儿童成人
标 准2岁(含)至12岁(不含)者,不占床位。12岁(含)至18岁者视为成人,则其加占床费用,与成人享受同等标准。
备注:东南亚团队中18岁以下者不可(不含)参加指压按摩、SPA等项目,费用不退。费用不含1、护照费(客人自行办理)。
2、落地签为2200泰铢/人
3、旅游意外险(为了减少游客在旅途中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我社诚挚的建议每位游客在出行前至少购买一份与行程匹配的“人身意外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的相关理赔条款。
4、超重行李托运费。
5、游客自行出发点至天津或北京国际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6、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如:自由活动期间的交通餐费,洗衣/通讯/娱乐/私人购物等。
7、按照国际惯例,小费是给服务人员服务的报酬和认可,若境外相关服务人员(酒店、餐厅等)服务出色,游客可适当给予服务小费(金额20铢-100铢不等)。
8、因天气/海啸/地震/战争等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导致的额外费用。
9、行程中未罗列的其他一切费用。小费说明泰国为小费制国家,小费是对服务工作的认可也是一种礼貌,请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给予相关服务人员小费,日常行程中将会产生的小费如下:
1、泰式古法按摩或SPA:视按摩师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弹性给予100泰铢左右;
2、丛林骑大象:每次付驯象师50泰铢左右;
3、与人妖合影或拍照:约100泰铢/人/次
4、行李小费:20泰铢/间房(使用行李生的情况下)
5、床头小费:20泰铢/间房/每天
6、【小费&服务费】:境外需支付的小费:根据泰国旅行社同业及泰中旅游协会一致联名通过的决议,对于提供服务的导游需要付导游服务费20人民币/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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