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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发到桂林4天3晚特色游_桂林旅游报价

本线路行程无购物,以您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系列合同为准。
欣 欣 价:¥2380 起价说明
  • 出发城市:海口
  • 行程天数:4
  • 交通方式:飞机去飞机回
  • 发团日期:天天发团,请至少提前1天报名 ,建议在 17 点前预订
100%满意度 0点评数5249关注数
预订类型:
跟团游
预订人数:
 成人  儿童
行程推荐

产品理念:此行程中端、轻松、休闲,让您慢慢感受桂林的山美、洞奇。

产品承诺:1、全国桂林接待第一旅游品牌诚挚接待;

2、专业中文导游贴心服务讲解;

3、绝不更换景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减少景点、不压缩游览时间;

4、此团无购物,(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卫生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推荐自费项目。
产品特色 :1、全程入住指定标准酒店,一晚阳朔特色酒店,二晚桂林特色酒店;
2、畅游4A级古东景区、木龙湖景区、经典刘三姐大观园、磨盘山-阳朔-大漓江、桂林城徽象鼻山、5A探访龙脉福地靖江王府等优秀景点一网打尽;
贴心赠送:1、独家赠送价值120元的原生态、具有浓郁广西少数民族风情表演——经典刘三姐大观园;
2、每人每天1支品牌矿泉水,让您出行更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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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须知:
此旅游线路价格会因时间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上下浮动、预订前请先电话确认:

0898-66661506、13876026348,联系人陈福青

行程安排
   
1 海口-桂林   住宿:桂林   用餐:无
乘坐飞机前往桂林,到达桂林两江机场后,专人接机,沿途欣赏桂林风光,入住酒店休息,迎接第二天的畅游之旅。
   
2 桂林        住宿:桂林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游览被誉为“南方小故宫”的龙脉福地、广西早期的文化与经济中心【王城•独秀峰景区】(5A级,约90分钟),参观三元及第坊、千年古穴——太平岩、恭拜甲子星宿保护神像,探访名句“桂林山水甲天下”之出地,观摩独秀峰上的摩崖石刻。观看【木龙湖.东盟园】(约60分钟),是木龙湖在原来的浏览基础上全新打造的以东盟10国风情,文化为背景的主题景区,景区以东盟美食广场,东盟风情剧场,东盟旅游文化特色商品街三个板块,向游客展示东南亚10国悠久的文化,多彩的风情,游客可以第一次在桂林全方位品尝到东盟10国上百款地道的经典美食,领略美丽的东南亚风情演艺。下午游览4A级景区【南溪山公园】(约60分钟)其山有“叠嶂凌烟天咫尺”的气势,登高处可瞰城南风光。桂林山石多青黛色,唯南溪石色泛白,雨后云收,艳阳映照,光彩耀目,有“南溪新霁”之称。南溪山洞穴多而奇,山南有刘仙岩、穿云岩等,山北有白龙洞、元岩、泅洲岩、龙脊洞等。中餐后参观桂林标志性建筑,全国第一个以“儒释道之和”为主题的文化公园---【桂林日月双塔公园】(约60分钟),从日塔底部【乘坐电梯/含】来到了塔的最高层,从塔顶俯瞰,桂林城秀美的湖光山色尽收眼底。独家赠送游览原汁原味、原生态、具有浓郁广西少数民族风情的——价值120元【经典刘三姐大观园】(约90分)以歌会友、以歌传情、以歌为媒,体验与美丽的刘三姐对歌比试,被三姐相中的幸运游客还可得到抛出的绣球。之后游客可自行游中山路繁华灯光夜市,步行商业街(车、导游不跟随)。
   
3 桂林-阳朔       住宿:桂林或阳朔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后乘车赴磨盘山码头。乘船游览百里画廊大漓江(磨盘山—阳朔)(约4-5小时),沿途欣赏望夫石、九马画山、黄布倒影等名景,(乘电瓶车15元/人自理,可步行)。下船后送客人入住酒店,然后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不安排车、导游服务等)。晚餐后乘车赴【阳朔西街】(30分钟,司机导游不跟随)自由闲逛驰名中外的中华第一洋人街,您可以精心挑选当地手工艺挂件、蜡染和仿古服饰等。漫步西街独有的青石板街道,领略独特的欧陆风情,自行返回酒店入住休息。
   
4 桂林-海口      住宿:桂林              用餐:早餐、午餐
    早餐后,游览象征桂林市城徽的象鼻山(约50分钟),象鼻山原名漓山,又叫仪山、沉水山,简称象山,位于广西区桂林市内桃花江与漓江汇流处,山因酷似一只站在江边伸鼻豪饮漓江甘泉的巨象而得名,被人们称为桂林山水的象征。乘车赴大圩古镇游览全国唯一一个由地下涌泉形成的多级串联瀑布、原生态瀑布群、可以触摸的瀑布-【古东瀑布】(4A级,约3小时),在这里您可以与桂林的山、桂林的水进行最亲密的接触,穿上草鞋,挽起裤腿来换一种方式体验夏日的清凉!感受大自然之神奇。根据航班时间,桂林机场乘次航班返回,结束愉快旅程!
   
备注:如发团日期海南不够15人成团,则在当地参加散拼,请谅解!

旅游费用包含 旅游费用不含
1、旅游交通:桂林当地空调VIP旅游车,每人一正座(21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
2、住宿标准:全程入住指定酒店,其中一晚为阳朔特色酒店、二晚桂林特色酒店;
3、景点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不含景区电瓶车及自理项目;赠送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门票不退);
4、保险服务:已购买桂林旅行社责任险,确保游客安全保障;
5、用餐标准:全程含3早5正,早餐围桌五点一粥,团队正餐十人围桌、八菜一汤,20元/人/正;
6、导游服务: 专业导游讲解服务;
7、儿童费用: 1.2m以下儿童游客团费含车位正座及半价儿童餐。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餐费、等私人费用;
2、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
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酒店内儿童早餐费用及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
他费用需游客自理;
5、购物场所内消费;
6、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
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行程中酒店说明
酒店区域 酒店名称及标准 入住时间
桂林市区域 华侨大厦、金钥匙大酒店、嘉利大酒店、嘉慧酒店、金湾大酒店、七彩国际大酒店、喜马拉雅山、
三棵树酒店、翰翔大酒店、金浦大酒店、翰翔大酒店、金嗓子大酒店、景澜酒店、九州酒店、万成
酒店、怡景假日酒店、怡莱连锁酒店、千景酒店、安华大酒店、太子大酒店、芒果大酒店
第1、2晚
阳朔县城 地中海大酒店、华都酒店、宝峰大酒店、粤阳大酒店、向阳酒店、怡景酒店、万景大酒店、田家河
大酒店、豪庭酒店、风情酒店、名仕酒店、西街口大酒店、新西街大酒店、新漓江酒店、帝景酒店、君临酒店、君山假期
酒店
第3晚
行程中用餐说明
用餐区域 用餐餐厅名称 备注
桂林市区 楼外楼餐厅、一由轩餐厅、南园宾馆、西
山苑、大地餐厅、银光香槟城、七星香槟
城、桂星食府、桂花香餐厅、珍苑餐厅

1、桂林用餐口味相对较辣。
2、旅游团队多选用团队餐厅
用餐,行程中餐厅是完善所有经
营手续的合格团队餐厅

阳朔县城 品茗轩、观月轩、嘉宴、亲月山庄、阳朔
宝峰、新天地餐厅、丰泰餐厅、桂怡轩、
周月轩、晓月茅庐
古东 古东红星饭店、古东饭店、古东芙蓉饭店、
古东洪炎农庄
重要提示

1、全程使用空调旅游车,每人一个正座位,人数不足8人,提供司机兼导游服务。如有特别要求车辆,请提前说明,重新核价。旅游车到景点、餐厅期间客人统一下车,不在单独开车门给客人上车休息和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
2、桂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15日之间)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以上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3、行程中所含的餐食,早餐为酒店房含,不用不退。正餐按产品用餐标准操作,不含酒水。桂林用餐口味较辣,且普通团队餐厅菜式比较雷同。建议旅游者用餐可提前和导游沟通少辣,多辣。
4、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该产品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格,持军官证、导游证、记者证、教师证等证件不能减免门票费用;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5、行程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如在自由活动期间有购物需求,请自行前往。
6、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不满意”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投诉问题在旅游目的地就地解决(决不把
问题带回组团社),请组团社告知游客/领队/全陪,返程后我社不接收投诉!旅行社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
7、游览须知:1.旅游期间请时刻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妥当;如有遗失我社导游协助游客报案,不负责赔偿。2.于地域性差异请游客不要随意在街上小吃摊点随意乱吃、乱喝以免造成身体不适,影响正常行程。3.旅游期间谨防天气变化,并请游客自己备好雨具和自己常用药品。气候干燥,旅游期间请多喝水。4请游客自备舒适、合脚、便于行走的旅游鞋,导游在游览期间将明确告知注意事项,请游客游览时以安全为主,结伴而行,并不在人多挤处逗留。禁止跨过景区的保护设施,进入非参观区域!5团员外出自由活动时,不要单独行动,请结伴同行。如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和导游联系。6游客进房间时检查房间备品(床单、被罩、枕套、玻璃杯、烟灰缸、毛巾、浴巾等物品有无污染残次等),如备品缺少时,请马上通知服务员,在房间内请按酒店要求爱护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时在退房前请您按酒店规定自行赔偿。7.游客在西安旅游期间请勿带不健康人员进入酒店内,以免中入圈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8.游客在入住酒店时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我社不负责赔偿,我社工作人员可协助报警。9.老年游客在西安旅游期间,请自备防滑托鞋及药品等,多用熟食,多饮开水,如身体不适请及时通知领队和导游10.酒店冲凉时,请将酒店的毛巾铺放在淋浴的地方,以防摔伤。如有摔倒损伤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可协助解决问题。

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闲逛桂林市区、阳朔西街。旅行社不推荐自费、不安排购物
三、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四、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六、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乘机等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并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桂林旅游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如信息不符,我社有权拒绝接待,由此造成的我社的经济损失由游客承担。
四、健康说明:桂林气候炎热,雨水充沛,请带好必备的防晒用品、太阳镜、太阳帽及雨伞。同时配备清热、解
毒的药或冲剂。游客在充分了解桂林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费用药物的,请随声携带并带足用量。
五、因个人隐瞒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桂林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
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4、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费用药物的,请随声携带并带足用量。
六、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七、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八、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九、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三轮摩托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十、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一、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注意环境卫生,在桂林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
解目的地情况,备好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放高原反应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助。
4、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骑马/热气球/快艇等高空、高速、水上、水下高风险活动,更具危险性,请
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另购特定保险。
5、防范水上风险:水上游览或活动时,应加倍注意安全,不可擅自下水或单独前往深水区或危险水域,应听从指挥和合理的劝阻。
6、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7、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务稳妥安置,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8、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9、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10、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十二、第三方责任告知:
1、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3、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应相互体谅,互相帮助。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拨打质量监督电话0773-2212588,有争议
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自当地备案后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注意:(1)因客人自身疾病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负,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散客拼车,往返接送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后,出现此类情况请谅解,如有疑问,可自行选择含与不含往返接送,请在确认件上注明。
  旅游者在桂林当地游览行程中所签的证明,确认书等其他书面性的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组团社(签章):
身份证号:                                              组团社营业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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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跟团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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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指南

预订须知

旅游预定方法:

   →第一步:(咨询)电话咨询(0898-66661506)或者在线客服咨询;

   →第二步:(路线)游客确定旅游路线、旅游出发时间、旅游人数;

   →第三步:(交通)我社工作人员在线查询并代订往返程机票、或者车、船票;

   →第四步:(交易)游客把机票全款和旅游费用的50%汇入我社公司账户(我

            社提供旅行社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第五步:(完成)交易完成;

   →第六步:(服务)我社在指定机场免费接机送机、并履行和服务双方约定的

            旅游线路及行程。

报名电话:0898-66661506、13876026348,联系人陈福青

请提前1-2天报名 ,若网上提交订单,请保持手机畅通,客服将及时联系您

温馨提示

预订须知:
此旅游线路价格会因时间不同、价格也会有所上下浮动、预订前请先电话确认::0898-66661506、13876026348,联系人陈福青
预订流程:1、网上预订/电话预订2、旅行社确认3、付款/签约4、预订成功5、开心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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