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游
接待标准:费用包含: 重庆到三亚往返其他事项费用包含1、交通:重庆/桂林硬卧(只能保证卧铺位,不能保证上下铺),北海/海口船票三等舱(8人间,公共卫生间,上下铺不能保证,),三亚至重庆单程
机票(经济舱)、机建燃油税;全程旅游资质车辆。因海南政策性滚动发车,旅游社仅能保证证给每位游客提供每人一正座,如在保证每人一正座的前提下旅客对车辆投诉,请直接向旅游车统一调度中心(0898-66520813)进行投诉。26座以下车型均无行李箱。
2、住宿:全程入住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含海南政府基金(酒店干净卫生、配有热水器、彩电、空调、独立卫生间),确保每人每晚一床位,如遇单男单女时,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加床(钢丝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游客自愿现补单房差。申明:游客入住酒店时,自愿并完全接受在酒店前台现付酒店钥匙牌押金等相关事宜。
注:以上住宿标准:酒店干净卫生、配有热水器、彩电、空调、独立卫生间等基本设施。
3、餐饮:14正餐(十菜一汤,5荤5素,十人一桌、15元/人/餐);7早(早餐酒店已含,如客人自愿放弃用餐费用不退);兴隆正餐由于酒店房费已含,所以兴隆正餐不用费用不退。所有餐均不含酒水。不足10人根据标准团餐餐标安排,按每人1菜菜量相应减少。按每人1菜菜量相应减少。
4、门票: 含行程之中第一大门票.
(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
5、导游: 当地中文持证导游服务(导服费:180元/人)。
6、儿童: 2—12岁儿童费用含机票,半餐,旅游车位费;如果产生其他费用须客人自己现付。
备注:1、凡参加旅游团的团员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费用不包含1、保险:为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旅行社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标准参照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2、 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江北国际机场的往返交通费用。
3、 国际油价波动引起的国际机票燃油附加费的临时上涨,上浮具体金额遵照各大航空公司的有关通知执行。
4、 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5、 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6、行程中罗列以外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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