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和平区花园路12号,现为和平区人民政府使用。建于1918年,二层带地下室,砖式结构建筑。其建筑面积为4891平方米,是一座采用古典主义手法建造装饰的近代优秀建筑。外墙有方壁柱凸形窗,檐部有齿饰,造型新颖别致。正门入口为三个带方钢透孔花饰的拱券门廊,顺台阶入内是方形回廊,天井中央原有喷水池,四角设大花坛。在回廊的东、西、北三面各有一组建筑,建筑中央设有两层高的十字交叉拱大厅,四角分别立两根带座基的爱奥尼克柱子,卧室、客厅、餐厅、书房等环布四周。大厅地面为美术图案水磨石,四角设地下室采光窗。二层回廊四角各有两根塔司干柱子支撑檐部及十字叉拱顶。内部装饰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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